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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旅游資訊_云南個人出租住房須繳個稅
2021-01-06 10:55 德化云龍谷 閱讀:
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發布《關于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》明確,個人將云南省范圍內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給承租人,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經濟利益所得的行為,屬于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的應稅行為,納稅人出租或者轉租房屋取得所得,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
個人出租住房,減按10%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;個人出租非住房,按20%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。
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(轉租)房屋租金收入,憑合法、有效租賃合同(協議),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按月平均分攤。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